浙江慈溪审计局“三公机制”强化审计公信力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0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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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公开、结果公告、廉情公示三项机制,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审计公信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审计项目公开。一是通过审计网站、党政信息网和有关媒体“问计于民”,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审计项目,邀请公众参与年度审计项目的确定,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广纳贤言、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落实“审计维民,审计为民”的宗旨。二是年度计划项目全部实行审前公示,以网络和被审计单位现场张贴等形式公布审计组长、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审计线索或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全面实施“阳光审计”。

    审计结果公告。该市早在2005年就率先在宁波市试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当年对占年度项目计划数30%的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并逐年提高审计结果公告比例。2007年以来每年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慈溪日报》等新闻媒体、审计网页或人大、政府等部门组织的会议等多种途径,实行审计结果的全面公开。截至目前已累计公开审计公告104份,促进了被审计单位有效整改,促使领导干部转变了执政理念和作风,增强了审计工作的威望和社会信任感。

    干部廉情公示。局领导干部实行廉情公示制,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廉洁务实高效的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私家车拥有情况及出国(境)求学(定居)、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遵守廉洁从政准则的情况,本人认为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共28项。公示每年组织一次,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并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测评,测评不满意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经核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目前,该局实现连续15年无违纪违规定情况发生,确保了审计公信力和权威性。(胡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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