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出台六项举措助推审计移送工作“提速”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5日】
【来源:江苏省东海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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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东海县审计局出台六项举措进一步加大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力度,助推审计移送工作在新的一年中“提速”和谋取新作为,努力发挥审计对反腐工作的“侦察兵”作用。

    强化责任贯始终。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各环节中做到恪尽职守,牢牢保持职业敏感性,切实增强依法审计的责任感和强化“守土有责”意识,注意发现和揭示重大违法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将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贯穿于全年审计工作始终和审计项目实施全程。

    多措并举拓渠道。该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一是建立案件线索备查制。历年审计所发现的疑点和线索均进入案件线索备查库,实行全局共享,供审计组根据需要运用备查资料扩大审计成果;二是审计与调查相结合挖掘案件线索。在审计中除了审查账面资料外,还采取实地和延伸调查、与群众座谈等方式加大调查力度,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三是从群众来信来访中获得案件线索。在审计实施前和过程中,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公布审计内容、重点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

    强基固本保质量。该局通过夯实基础工作,切实保障审计移送工作质量。一是健全审计业务规范制度,不断加大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环节上求“深”,定性环节上求“准”,处理环节上求“严”,切实做到查深查透每一个细节,不轻易放过一个疑点;二是建立一整套审计业务规范监督制约体系,对所有审计项目实行审前公示、审中检查和审后回访全程监督;三是明确审计组成员、审计项目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审计组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错案责任追究制。

    注重时效守程序。该局要求审计组对已确定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应努力提高效率,抓紧核查取证,锁定案件线索构成要件,争取做到事中移交;同时规范审计线索程序管理,详实地提供审计过程发现的证据材料,对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直接上报给局长和审计线索专管人员,并按规定的移交程序审定、复核,并根据案件线索所涉及人员性质实行分类移送,力图在程序、手续上无瑕疵。

    部门联动促共享。该局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畅通审计案件线索移送渠道,推动部门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一是健全案件线索移送会商机制。对审计机关准备移送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商请有关部门提前介入;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加强联系和沟通;三是利用审计机关在查证经济案件方面具备的职能优势,通过联合、协助办案等方式提高成案率,对此审计机关全力予以协助。

    强化奖惩严考核。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审计人员对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该局今年专门制定了《移送案件线索考核办法》,将案件线索移送数量、成案率等情况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审计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严格考核,对因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案件线索应移交而未移、程序和证据方面出现问题等情况坚决实行问责。(袁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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