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丰巩固审计成果三招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5日】
【来源:湖北省咸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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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湖北省咸丰县审计局为巩固审计成果,转变就审计而审计,就查问题而审计的旧观念,自觉树立审计就是服务的理念,想被审计单位之所想,急被审计单位之所急,三招入手,帮助被审计单位强化整改,完善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取得良好成效,受到被审计单位称赞。

    第一招:提好建议,做好传帮带

    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工作职责时,除了查错纠弊外,还肩负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工作、内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咸丰县审计局在部署工作任务之时,局党组就把这一工作思路也同期部置下去,要求审计组在开展审计工作之时,既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同时也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下不再范的解决之道,当好“医生”,也要当好“老师”。

    在民政局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针对民政资金量大、政策性强,紧靠当前制度和机构设置无法有效控制资金应用的问题,审计组提出 “成立内审股,抽调专人有计划地对全县民政资金开展监督”的建议,得到县民政局采纳,该局迅速组建内审股,特意指派从财政局交流过去的一名业务骨干专门从事内审工作,同时为使其快速熟悉审计程序,县审计局特意安排她全程参与一个项目的审计,从审计立项、开展审前调查、拟定实施方案、撰写审计底稿直至编写审计报告,全方位全过程规范操作,手把手交方法,通过这个项目的传帮带,这名内审人员很快就掌握了开展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回到单位之后即活学活用,在该县民政局所属光荣院和福利院合并搬迁中,该局内审股提前介入,对两院的帐务进行了内部审计,弄清了两院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为两院合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招:关口前移,促制度完善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在制度上下功夫,为此咸丰县审计局在查处问题的同时,协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从根本上来杜绝违法违纪的现象再发生,2009年三个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针对审计问题,完善了管理办法。一是县民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对涉及民生保障的低保、优抚救济、救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发放程序、发放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民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二是扶贫专项联合检查后,县扶贫办、财政局立足源头抓防范,着眼规范抓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从项目计划执行、报账管理、报表报送、制度考核等五个方面再次进行了严格规定。目前正准备与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项目审计的通知》。三是县交通局印发《咸丰县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拨付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第三招:重心下移,树服务理念

    审计要想出好成果,不能光靠严查重处“怕审计”,要让更多的相关人员知晓审计、了解审计、欢迎审计,为此咸丰县审计局结合不同的审计特点,针对性地开展专题业务辅导,收到了良好效果。

    在工程投资审计中了解到,一部分工程项目经理对如何接受审计、怎样做好审计配合还存有疑惑和误解,为此该局局长李彩英在工程建设公司举办的专题辅导中,着重对审计程序、工程投资审计资料要求、如何加强被审单位和审计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了生动讲解,既讲审计理论,又举审计实例,受到30多位项目经理的一致好评。

    在民政局的业务培训中,全县11个乡(镇)民政办主任、福利院院长和会计人员及二级单位会计人员近50人参加了培训,针对乡(镇)民政办人员更换较频繁、政策把握不够准确,分管局长朱世洪受邀作了《会计处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专题辅导,围绕当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一人代领多人款项、工程决算不及时、支出票据签批手续不规范、大额支出无附件”等常规性错误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与会者反映,通过这次学习,即使是新接手的人员也能很清楚的明了什么事能做,应该怎样去做,受益很多,对今后的工作帮助很大。(杨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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