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审计局出台《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2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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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富有生机与活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争优创新的审计干部队伍,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日前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一是坚持实绩导向,突出审计特色。在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主要原则和基本条件,以及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一般规定的同时,该局紧密结合审计自身特点,在竞岗的资格条件上,对不同职务任期内主持(主审)完成的审计项目、主创完成的科研任务、独立完成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或AO审计案例等分别设置了“门槛”,并对空缺职位全部实行差额竞争上岗。对于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还提供了破格提拔、越级晋升职务以及选任处长助理等干部成长的“绿色通道”。

    二是扩大群众参与,实行“阳光作业”。“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局努力在扩大民主和群众参与上下工夫,把“尺子”和“底数”亮给群众,做到竞岗职位和标准、程序和方法、考察和拟任的“全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在程序安排上,把群众民主测评和推荐置前,不将笔试和面试成绩作为淘汰的第一道“门槛”,同时,以全局干部参加的定岗推荐和民主测评为基础,增加了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差额定岗推荐的环节,充分尊重广大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改进考察方式,拓宽选人视野。为了“选准”人,该局在组织考察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行“广角”考核、“立体”考核。在考察内容上,突出考核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在考察方式上,除了规定与考核对象所在处室领导、同事进行个别谈话,注重“听”外,还要求查阅核对有关审计档案、文件依据、工作资料等,更加注重“看”,确保考察材料的全面、真实、准确,努力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当”。(贾恒德 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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