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潢川审计局注重科学评价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2日】
【来源:河南省潢川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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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河南省潢川县审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县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以审计查出的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实事求事进行评价,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对事实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二是准确性原则。凡能用数字量化的业绩尽可能使用数字,以增强说服力,便于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对审计结果的比较、鉴别和运用。评价用语用写实的手法,观点明确,用语准确,杜绝模棱两可,词不达意。是局部或个人的问题,说成是集体或整体的问题;是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也不能轻描淡写为一般地违规问题;或者对一些问题不做定性处理,只在分析原因中提及,给人以似是而非的感觉。三是全面性原则。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全面分析、综合评价。既不用单个的事实或几项经济指标去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也不能只讲业绩不讲问题;或只讲问题不讲业绩;或只讲问题不分析原因。四是统一性原则。严格按照评价内容与审计的范围、内容相统一;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相统一;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即对某些审计事实既作历史的看等待,又作现实的分析,坚持用“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判断是非,评判优劣。

    把握“四条标准”。一是对审计查实的情况评价,未经审计不评价;二是未核实的指标和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三是围绕审计事项内容评价;四是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未发现问题一般只作客观说明,一经发现及时移送。

    实行量化评价。就是将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归类分项,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关审计评价指标及各项指标的相应分值,实行“百分量化审计评价制”。同时,还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对各项评价指标的扣分或加分,以及特殊事项也进行了具体规定。如被审计对象或其所在单位因违反财经法规受到财政、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结论执行不到位的,从其所得总分按规定扣分;领导干部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或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评为差档次等。最后依据得分多少,再分别按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90分〔含80分〕)、一般〔60-80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严格划清责任。在审计结果报告中,严格划清六种责任界限:即主管与分管的经济责任;任期内与非任期内的经济责任;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所造成的经济责任;改革创新措施失误与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健全与钻政策空子、谋求小团体和个人私利所造成的经济责任;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所造成的经济责任,特别是宏观气候或不可抗力,以及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所产生的影响等。(张思平  汪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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