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三年跟踪审计调查促使村干部工资补贴保障工作日趋规范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5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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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山东省烟台市委、市政府自2007年起,安排审计部门对全市村级干部工资补贴保障情况进行了连续三年的跟踪审计调查,每年审计调查2000个村庄,约占全市村庄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时采纳审计建议,相继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市村干部工资补贴保障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市县两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根据审计部门反映的情况,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2007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村干部补贴发放问题的实施意见》;随后,市委组织部与市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乡镇统筹发放村干部工资补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镇统筹发放村干部工资补贴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规程。在此基础上,全市先后有9个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为彻底解决农村干部工资补贴发放不到位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各级财政安排的工资补贴资金不断增长。从2007年起,市级财政改变以往将上级下拨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一并向县级转拨的做法,提前拿出20%作为村级经费补助专项预算下达,确保该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每年拿出1470万元专门补助给4个经济欠发达县市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补贴。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积极筹措补贴资金, 2008年达到了3000多万元。

    三是工资补贴发放形式日趋规范。根据审计部门建议,各县市区指定专职机构统一管理补贴资金,定期将工资补贴直接发放到为村干部开设的个人存折或银行卡中,确保了村干部工资补贴及时发放到位。部分县市区还在保障村干部基本工资收益的基础上,根据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绿化荒山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对村干部工资补贴实行了分级管理,有效调动起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高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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