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泉山审计局“四个强化”狠抓审计整改成效突出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8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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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由于措施得力,审计报告(建议)整改落实率、被审计单位书面整改措施回复率近年来首次达到100%,涉及处理、处罚金额7763.16 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83.11万元。审计整改成效显著,得益于该局围绕“两个100%”,采取“四个强化”措施狠抓审计整改落实:

    强化建立审计整改意见协调、交流会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参加的审计整改意见协调、交流会,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内控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打消被审计单位为难抵触情绪,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促进其有效执行,提高管理水平。

    强化整改跟踪督查落实制度。要求各审计组长在审计决定送达90日内,负责对各自所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建议)情况、办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进行督促和跟踪检查,并积极帮助和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最后,分管领导会同有关科室及时对已审结的项目进行跟踪回访,抽查审计决定的落实整改和审计纪律执行情况。

    强化建立动态整改落实台帐制度。对于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材料,审计组长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填写《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督察表》存入项目档案,并深入被审计单位调查核实。对因客观因素而影响立即整改的问题,由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原因和限期整改的承诺。

    强化问责和年终报告制度。牢固树立审计组长是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科长要对本科室内的审计人员加强督促,并对本科室内完成的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负责。对于整改不力,问题仍比较突出的单位,要追究审计组长及其科长的责任。无客观原因而没有完成审计整改落实的项目将取消本年度评选优秀审计项目的资格、该项目的审计组长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底前,该局将全年审计项目中下达的审计决定、建议的落实和整改情况汇总整理,形成书面综合报告报区政府。(平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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