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文成:采纳审计建议 启动责任问责 确保建设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5日】
【来源:浙江省文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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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文成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文成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政令不畅、效能低下、工程严重“超工期、超概算”等建设违规行为启动责任追究。

    去年,文成县审计局在对文成中学迁建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玉壶镇外村后山滑坡治理工程等13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工程结算超预算、建设超工期现象比较普遍。13个建设项目结算全部超出工程预算,投标预算造价合计6542万元,结算造价合计8214万元,净增加额1672万元,平均增加率达26%。13个工程建设项目也同样全部超合同工期,其中超合同工期50%-100%的有2个项目,超合同工期100%以上的有6个项目,最长施工工期达合同工期的9倍。这种现象既影响了财政建设资金的正常安排,也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形成“三角债”以及影响投资效益等留下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深入分析,积极建议,并通过《文成县工程建设“超预算、超工期”现象值得关注》审计专报上报给领导参阅,并引起县领导的重视,县委书记吴开峰作出了“对超工期长的项目要启动问责程序”的批示。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发改、规划建设、审计等部门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出台该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重点工程建设凡出现停工30天以上、实际投资超概算10%等七种情况的,就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这为该县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林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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