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审计局在全省审计系统率先制定出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7日】
【来源:安徽省淮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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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进程推进的加快,公民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现在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对审计结果十分关注,要求审计信息公开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为顺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保障和落实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知情权,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审计局制定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领导干部和其他相关方 (以下称公开权利人)可以依法向审计局提出申请获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外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务信息(主要是审计结果报告); 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审计局提出。

    制度要求: 审计局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公开决定书应注明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属于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他补救途径;属于主动公开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公开权利人;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告知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更改、补充申请。 公开时间自审计局作出公开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同时还明确规定: 审计局答复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审计局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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