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厅完善考评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7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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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审计厅重新修订出台了《“四优文明处室”、“五个好党支部”考核评比办法》。
    该《办法》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审计业务为主线,以工作实绩为主要标准,在总结以往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对考评的标准进一步作了细化。《办法》由指导思想、考评内容、考核分工和具体要求等四个部分组成。考核内容包含审计质量、综合管理、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和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合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考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和综合工作各占50%。考核时间为两年一届。在等次评定上,85分以上为达标,优秀从达标中产生。在结果应用上,建立了奖惩办法,对评为达标和优秀的处室、支部分别给予创建奖励,对未达标的应分别查找问题和分析原因,并向党组做出说明。新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
    近年来,福建省审计厅始终按照创先的要求抓好机关全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厅机关连续三届被省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去年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廖荣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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