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审计局抓住项目和资金两条主线扎实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9日】
【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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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按照湖北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宜昌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所属某市土地整理和低丘岗地改造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中,该局坚持以项目建设的重点环节为抓手,以资金走向为主线,以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目标,突出重点,查深查透,成效显著。

    以项目建设的重点环节为抓手,审查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

    一是重点抓项目立项和规划设计环节的审计。该局在项目申报立项方面,通过审阅申报立项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重点审查项目立项申报情况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是否存在盲目立项、交叉重叠立项的问题;在规划设计方面,通过审阅项目规划设计概算、合同、设计图等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现场的地形地貌,通过对比,重点审查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有无重复规划设计造成损失浪费或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调整项目预算、调整项目资金用途等问题。

    二是重点抓招投标环节的审计。该局在全面审查项目建设“五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重点从招投标环节入手,重点审查有无围标、串标以及分包、转包等问题。审计人员通过审查,确定项目涉嫌存在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同一投标人暗中进行围标、串标的现象和部分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工程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超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问题。

    三是重点抓现场施工工程量环节的审计。该局派出造价工程师对已完工的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测量,对照投标文件和规划设计图纸等,发现部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审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以财政部门为重点,审查资金拨付管理情况。按照土地整理和低丘岗地项目资金管理程序,项目资金由湖北省财政厅直达项目所在县(市)财政部门,由县(市)财政部门管理,按进度拨付到国土部门或施工单位,或者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因此,该局把财政部门作为审计的重点,重点审查项目资金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项目专账、单独核算,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是否按工程进度拨款,拨款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有无滞留、挤占甚至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

    二是以国土部门为重点,审查资金使用情况。由于国土部门是项目的承担单位,其所属的土地整理中心是项目的业主,该局把国土部门及土地管理中心作为审计重点,重点审查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重点关注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通过审计查出了中介机构违规多收费以及收费票据不合规等问题。

    三是以施工单位为重点,审查资金的真实用途。该局按照温总理提出的“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要跟进到哪里”要求,以资金流向主线,延伸审计施工单位项目部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从项目部资金的使用情况来验证项目建设资金的真实用途。审计人员通过查阅施工单位项目部财务资料和查询银行账户,查出某乡镇利用施工项目部账户套取项目资金用于迁村腾地新农村建设、施工单位涉嫌将项目资金大额转入个人账户、白条支付料工费、涉嫌虚列建设成本套取资金等问题。

    以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目标,促进地方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加强综合分析,提出审计建议。项目完成后,该局在对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高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督促整改落实,促进规范管理。发现问题不是目的,促进整改和规范管理才是审计的最终目标。该局组织专班对该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回访,回访情况表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措施,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

    三是通报审计情况,成果得到运用。项目审计结束后,该局以审计要情的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暨审计情况通报会,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为各地敲响了警钟,并要求对照检查,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安全。(司汝安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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