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审计部门与环保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1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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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审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与市环保部门建立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协作机制规定双方在各自执法、管理过程中遇到需要双方沟通协调,或者需要对方提供资料咨询、专业解释、情况通报等工作,两部门应及时联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及时解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双方互相提供相关信息、专家咨询、技术支持、业务培训,共享资源;对需要相互配合的执法案件规定了双向移送制度;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相互通报;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项目和科研攻关等。协作机制规定在协作配合中如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积极、稳妥的态度,及时进行沟通,通过协商解决。

    为确保协作机制正常有效地运行,两部门成立了协作配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双方局长、分管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各自在监管过程中的相关情况,研究部署协作配合的重要工作,协商解决协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双方还可以采取联合举办教育培训、专题研讨、工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增进互动,提高能力;通过适时曝光,反映违反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范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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