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审计促进全县支农资金管理做到五规范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2日】
【来源: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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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不断加大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审计力度,连续三年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农村五件实事资金、粮食直补等各项专项支农资金的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全力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县财政部门结合近年来支农资金审计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审计提出的建议,从加快建设新农村和农业发展这一根本出发,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真正从管、报、核、拨、责上做到了“五规范”。

    一是管理制度规范。明确对支农资金管理实行专人和专账核算管理制度,按照专款专用和专门会计制度核算的原则使用专项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对属于企业性质的项目实施单位,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严禁违规列支财政支农资金。

    二是报账环节规范。严审报账资料,对设备购置类要求提供购货发票;工程类项目资金要求提供由纪检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参加的所有项目资料和中标单位纳税的完税票据;对劳务等工资性支出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造册,领款人提供签字和电话号码,经税务机关加盖查验章;对贷款贴息类项目要求提供银行真实、完整的资料。

    三是拨付程序规范。对规定要求报账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直接到财政报账。由财政直接将资金结算给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对报账手续不规范、支出内容不合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不明确的报账项目,财政一律不予报账。并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和预留资金。对农民的补助支出按涉农补贴“一折通”要求直接发放到户。

    四是监督方式规范。加大财政、审计监督力度,全力跟踪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各类涉及对农民直接补偿和发放的资金和实物一律先公示、后上报,先核实、再发放,全方位地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责任行为规范。建立支农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所有涉农资金一律实行封闭运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并对违反涉农资金使用的的个人和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确保了该县农业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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