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强化农村低保资金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1日】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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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淮滨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措施,整改农村低保资金审计发现的未及时拨付资金、未严格按条件确定低保对象和随意调整低保对象等问题。

    一是跟踪督查,建立长效机制。责令县财政局、救灾办成立督导组,各乡镇配合,实行人员分包责任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落实。走访调查乡镇、村发放程序,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逐户逐人核实情况。检查员负责填写有关表格,乡(镇)书记、乡(镇)长签字,乡(镇)政府加盖印章,督查组长签名,救灾办收集整理向县长办公会汇报。督导组全程跟踪督查各乡镇发放程序、资金到位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要求各乡镇、村严格执行两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村委会上报、乡镇审核,县救灾办审批的程序,坚持先审批后发放的原则。发放过程中,低保资金要封闭运行,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乡财政所、民政所必须在收到资金3日内将低保金足额打到低保户账户,严禁截留、挪用和滞留。

    三是坚持标准,执行政策。在低保对象的确定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人均收入标准,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每年审核一次,必要时随时调整。杜绝虚报人数、优亲厚友、瞒报死亡低保对象等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的问题再发生。

    四是完善手续,健全档案。县救灾办对低保对象要建档立卡,设立专室专柜专人管理,对调整的人员要随时调整档案,说明原由。同时要建立台账,将全县享受低保的人员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殷俊德   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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