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市长对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1日】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市长许立全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是要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各级审计机关要把检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绩效情况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利用公共资源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对公权力大、财政资金多的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开展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步”审计,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前移监督关口,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增强监督时效性。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在组织协调、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转化成果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审计计划管理,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和高效运行。在当前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在加快推进之际,审计机关要做好调整、撤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要不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加强与审计机关的信息交流和业务沟通,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协查和移送等整体联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合力。审计机关要做到“两手抓”:一方面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另一方面从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揭示和反映管理体制机制缺陷,促进规范管理和制度创新。

    三是要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关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审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审计机关备案,作为后续审计问责的主要依据。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搞好配合,确保审计结论落实。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和结论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敷衍塞责、拒不改正、屡查屡犯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目无法纪的干部该换的换,该撤的撤,决不手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