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出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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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省长姜大明日前签发第220号省政府令,公布了《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32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围绕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备和岗位培训、内部审计职责权限、程序和处理、行业自律,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的具体职责等方面内容作了规范。

    近年来,山东审计机关不断强化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建内审机构5963个、配备人员15232人。去年共完成审计项目77877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3.92亿元,增加效益29亿元,发现案件线索69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2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山东省审计厅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争得省编制部门的支持,增设了山东省内部审计指导中心。(王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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