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加强对县级审计工作考核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来源: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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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出台了《聊城市县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规定每年初由市局统一组织对各县(市、区)上一年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算总得分作为评选先进审计机关的主要依据,各分项考核结果和综合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考核内容分为各县(市、区)主要审计业务完成情况、审计档案、审计统计、审计成果利用情况、计算机审计情况、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加分事项等8项。

    《办法》突出了对三个方面的考核。一是突出审计质量。加大了查出问题和查处资金的分值,增加了移送案件的分数比例,引导全市审计机关更好地发挥审计揭露功能作用。二是突出审计成果利用。把信息宣传和综合报告分成两部分进行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充分调动抓成果利用的积极性。三是突出计算机审计。将计算机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一个单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信息化工作的综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计算机软件应用及计算机审计等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硬件设施,凡是能够运用计算机审计的项目一律运用计算机审计,每年必须报送AO运用实例和专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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