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对全省抗旱救灾捐赠款物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0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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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领导指示,3月2日,云南省民政厅召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召开了抗旱救灾捐赠资金分配方案协调会。会上,水利、农业、林业部门通报了全省抗旱救灾面临的困难和灾情发展情况;民政部门通报了全省抗旱救灾捐赠情况,截至2月23日,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共接收到社会各界认捐资金3.16亿元。截至3月4日,实际接收到账捐款2.03亿元。
    为做好全省抗旱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管工作,云南省审计厅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确定的原则和重点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在捐赠款物中提取和开支工作经费。二是各部门对抗旱捐赠款物的监管应做到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以确保捐赠款物的安全完整,真正用于灾区灾民。三是应将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收到的捐赠款物,纳入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四是救灾捐赠办公室应积极催收认捐金额,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其用于抗旱救灾第一线,使捐赠款物发挥最大效益。五是接收捐赠款物的部门应注意统计口径,不能出现重复统计、遗漏统计的问题。(张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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