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密抓审计结论落实打出“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5日】
【来源:山东省高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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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山东省高密市在抓审计结论落实上,多部门联合发力打出“组合拳”,使审计结论落实工作得到显著改善,有力地维护了审计执法的尊严。
    市政府专题研究审计结论落实工作,亮出“尚方宝剑”。针对市审计局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审计结论落实难,影响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高密市委主要领导及时做出批示,要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结论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决定、审计建议等审计结论。并责成市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审计结论落实工作,在全面分析讨论了近年来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之后,以市政府的名义正式发布了《高密市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从而使该市的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决定,将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对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并占一定分值,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审计结论不力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成立审计结论落实工作联席会议,打造“强强联合”。由审计、监察、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成立了审计结论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起了审计结论联合落实工作机制。对审计决定中涉及上缴财政资金的、追缴税款及滞纳金的、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除被审计单位已准备缴纳以及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的外,审计机关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向监察、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发送审计文书,建议由上述部门收缴落实。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由财政部门按照审计文书中决定上缴的违规违纪金额,在部门单位的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
    实行审计结论落实督导通报制度,唱响“步步紧逼”策略。审计机关在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将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纳入政府督导范围,每年6、12月份由市政府信息督查室会同审计、监察机关就审计结论落实情况两次进行督导检查。同时,由市政府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环环相扣,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审计结论。
    开展专项集中行动,打好审计决定落实“攻坚战”。去年6月份,该市审计局开展了一次审计结论落实专项集中行动。通过对近年来未落实或未完全落实审计决定的审计项目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按照“谁主审,谁负责落实”的原则,要求审计人员采取多种措施,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整改落实。此次集中行动涉及的45份审计决定书,全部得到了落实。去年年底,该局又对当年度完成的审计项目涉及应整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落实。截至今年2月份,已完全落实58份,基本落实1份,纠正违规问题金额11578万元,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99%,较以前提高了32%。(田晋铭  付希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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