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审计局“六注重”强化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来源:重庆市开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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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开县审计局始终把审计纪律和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从警示教育、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等六个方面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在该县行风评议中受到领导、被审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注重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等涉及的各种反面典型,强化忧患意识、廉政意识,促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

    二是注重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预防职务犯罪以及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十二项制度,出台《送达审计暂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与科室签订廉政责任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加强常态管理。

    三是注重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制定出台《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实施办法》,现场公示审计纪律、监督电话,随机回访被审计对象,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对违反审计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是注重强化审计现场管理责任。细化明确审计组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审计组长的现场管理责任和各成员审计工作直接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

    五是注重强化领导表率示范作用。局领导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做到警钟长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同时严格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切实担负科室反腐倡廉工作管理责任。

    六是注重探索推行审计行为监督。积极探索推行审理制,加大对审计组和审计现场管理监督,加强对审计程序、适用法规的审理监督,建立与审计工作同步的监督机制,健全审计行为监督约束机制。(段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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