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崂山区试行审计组长任职资格制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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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崂山区审计局审计组长任职资格制试行办法》,进一步落实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责任和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办法》规定,崂山区审计局实行审计组长任职资格制、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和重大项目组长“竞审制”。任职资格制对审计组长任职必备资格条件、审计组长任职资格的确定程序和取消审计组长任职资格等情况做了明确规定。组长负责制要求审计组长按《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组织和实施项目审计,确保审计项目质量,并对审计质量负全责。“竞审制”即对重大或较复杂审计项目,由具有审计组长任职资格的人员竞争审计,通过答辩、考核等形式确定项目审计组长人选。

    《办法》的出台打破了原有的人人可当审计组长或轮流当审计组长的管理模式,是崂山区审计局创新审计管理机制的又一举措。《办法》在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审计人员的竞争意识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自觉性,促进了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王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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