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领导要求审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专项资金滚动审计制度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来源:山东省日照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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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山东省日照市政府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效为强调审计工作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转方式、调结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围绕“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加强跟踪审计,保证资金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着力加强对扩内需项目和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绝不允许出现“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和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密切关注生产领域的专项资金的走向,真正使其发挥出审计“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是加强对财政投入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加强对阳光海岸整治、游泳馆续建、12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城市建设和民生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努力建设廉洁工程、民心工程和效益工程。扎实开展好地方政府负债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和化解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推动预算管理改革,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要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财政资金运用开展好跟踪审计。要高度重视国家和省里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滚动审计制度,每年安排对一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力争每三年一个周期全部审计一遍,切实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及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等项目和资金的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对截留、侵占、挪用专项资金或违反规定导致专项资金损失、浪费、流失等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对属于法定审计对象的机关和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消除监督盲区。结合我市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实际,精心组织好离任审计工作,继续开展好县委书记、县长同步审计,大力深化县委常委所在部门的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五是及时查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结合贯彻实施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对照《准则》提出的 “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金融、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以及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经济案件。

    六是抓好审计整改和结论落实。审计机关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次审计时首先检查以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可以同时由政府、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监督机关监督整改,上一级分管领导也要承担起“一岗双责”的责任监督整改。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把整改情况作为公告的重要内容,对屡查屡犯的要坚决予以曝光和处理。

    七是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新修订的《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各内审机构要从维护部门单位整体利益出发,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发挥其他管理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科学管理,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发挥内部审计师协会作用。

    八是大力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审计署提出的“实、高、新、严、细”的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正确处理好监督别人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始终把廉政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树立审计队伍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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