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审计局落实三项举措确保协审分配高效廉洁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3日】
【来源:浙江省绍兴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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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协审项目分配,加强对协审工作的监督,努力促进国家建设项目协审分配工作更加高效廉洁,近日,浙江省绍兴县审计局出台了三项工作举措。

    一是成立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分配领导小组。分配小组成员由职科室成员、办公室主任、及局部分老同志组成。分配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二是出台了《绍兴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分配暂行办法》和《绍兴县审计局协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协审项目分配对象、原则、方法、程序等,并细化了对协审机构的考核内容,加强了对协审机构的工作质量、业务质量、资料管理、审计时效、职业道德、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考核。明确规定常规项目实行协审机构AB级分档分配。招标第一年,按招标得分高低排名,前一半的协审机构为A级,后一半的为B级(次年按前一年协审机构考核前一半为A级,后一半为B级)。送(协)审标段造价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在A级协审机构中分配,B级协审机构只能分配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项目业务分配每一批次以项目大小和招标得分先后分配,次年分配按前一年考核得分高低分档排列。个别结构复杂、材料特殊、工艺特别及特大项目等特殊项目采取公开评审确定协审机构。

    三是扩大了公开招标范围。在绍兴日报、绍兴县报和绍兴县电视台等市县两级新闻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规定凡注册地在越城区及绍兴县,具有浙江省建设厅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暂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中介机构,均可报名参加绍兴县审计局的协审机构招标。努力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翁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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