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出台办法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4日】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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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施行《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标志着该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

    办法共分六章十五条,主要思路是:以统一的方式方法和评价标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济发展、经济管理、经济政策执行以及廉政勤政等5项能力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价,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实绩与干部选拔使用、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使审计内容更全面,审计行为更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

    自2006年以来,该市审计局就在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等部门共同组成课题组,承担了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任务。经过潜心研究和探索,2008年拟草完成《合肥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并同时制定了县区党政、市直部门、国有企业三个类型领导干部的具体审计评价指标。2009年,评价办法在该市试行了一年,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结果对11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试评价。同时根据试行中发现的不足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法制办审查后,在近期召开的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正式审议通过。(王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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