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抓住四个重要环节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精细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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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努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实施规范化与精细化并举,科学管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主要做法是:

    一是审计对象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被审计对象数据库,科学制定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中长期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审计计划的动态管理。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任中审计项目和离任审计项目的数量比例,实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

    二是项目实施过程跟踪管理。该局经济责任审计管理部门,根据规范化的要求,对承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业务处室进行项目跟踪指导,从审计实施方案到审计评价,全程介入。指导审计人员重点围绕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要经济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决策执行情况、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等方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负责“三责联审”工作各部门上下、左右协调沟通。

    三是加强项目复核管理。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重新修订审计结果报告的体例规范。在强化审计复核责任的同时,全面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审核工作。不论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即将或者已经升迁、续任还是降免,审计评价都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科学、统一地界定领导干部所应负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通过加强整体性的复核检查,使每篇审计结果报告上,审计评价的篇幅、词句、语气等方面都力求达到相对均衡,文风尽量简洁朴实。

    四是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管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建议问责办法》,对被审计单位问题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建章立制不到位不放过。每次审计问题整改检查情况上报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对整改及时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和单位提出批评,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提出进一步要求,并将后继整改情况反馈。同时,市经济责任审计管理部门还建立整改台账,问题不整改“不销号”;对少数重要问题未进行有效整改的,由组织、纪检、审计、国资等部门发出“整改督办书”进行专项督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如,3月份组织部门针对某集团公司审计查证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函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吴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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