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出台《住房保障资金审计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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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住房保障资金审计监督,强化住房保障资金管理,确保住房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江苏省常州市出台了《住房保障资金审计监督办法》《办法》主要对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式作了具体规定。  

    《办法》共12条,明确了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住房保障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审计内容为: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概预算批准、基建程序执行、主要经济合同履行、内控制度建立执行和年度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同时对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审核公示进行跟踪审计。

    《办法》还明确了接受审计监督的住房保障资金包括:市区住房保障资金收入、市房产管理部门筹集的资金、地方公共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筹集的专项用于住房保障的资金。在住房保障资金支出方面也作具体规定。 住房保障资金审计方式采取专项审计和委托中介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周小波 吴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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