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审计厅提出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要提高“五性”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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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审计厅召开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汇报会,参加2010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18个业务处汇报了阶段性审计成果。该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希龙同志围绕如何推进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提出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层次性、效果性、创新性、和谐性”的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大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自觉性。要针对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审计任务;要按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审计质量;要推动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建设,努力搞好以审促建;要按照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标准,努力打造审计精品。二是进一步围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示力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性。要在审深审透、全面揭示深层次问题的基础上,努力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排除各方面干扰,提高审计的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有关情况的全面掌握,注重发现和分析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努力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效果性。要针对多年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预算不完整、虚列支出、挤占挪用、不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等屡查屡犯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的具体措施。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一个点一个点地研究、解决,努力促进整改。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前几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经验的总结,学习外单位好的做法,努力提高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创新性。要在机关财务审计、所属二三级单位审计、“小金库”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审计信息宣传方面不断研究、创新、总结,推动各项工作深化发展。五是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配合意识,努力提高整体工作的和谐性。各业务处之间要搞好工作衔接,加强配合;财政审计处要做好工作指导,及时沟通;综合处室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提高整体工作效果。要借助多年来与被审计单位建立的良好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把工作做得更好。同时,要注意审计廉政纪律,树立审计机关、审计干部的形象,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吕海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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