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出台专项制度 审计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2日】
【来源:江苏省金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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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规范财经秩序和财政财务管理,日前,根据审计建议,江苏省金坛市“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金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审计整改由该市“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联合进行挂牌督办,并且明确了整改的内容、整改落实的对象责任、完成时间和责任追究。

    一是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内容和完成时间。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三个月内,应以书面形式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审计局,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二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三是单位整改效果等情况,四是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

    二是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对象和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和单位就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主要领导要负责整改。对下属单位存在问题的,部门领导要履行责任,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明确了整改落实的责任追究。审计机关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督查情况的汇报,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第一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照审计整改内容进行整改,未能报送审计整改专题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和单位,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被审计单位要从严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是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之列。办法规定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对各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审计结果还将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职务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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