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审计局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9日】
【来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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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审计局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在促进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以及在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扩大资源环境审计领域。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逐年加大资源环境审计比重,拓展资源环境审计领域,先后开展环保排污费专项审计、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及沿江部分国有企业排污设施运行情况审计调查、松花江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提升及管网建设项目审计、城市“三供两治”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林业专项资金审计、土地整理资金审计,2010年又将小型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资金审计、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土地出让金审计列入计划,将审计范围从土地资源和水环境审计扩展到森林资源、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等领域,并不断深化审计内容,跳出仅对资源环境资金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的较低层面,积极尝试从资源环境政策执行、资源环境资金使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活动的效益、效率和效果等方面实施绩效审计。

    二是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多元化。设立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作为专门从事资源环境审计的工作机构,同时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资源环境审计项目,注重抓好资源环境审计与财政审计、重大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金融审计、外资审计的结合,在常规审计中融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监督内容,构建资源环境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整体工作格局,使资源环境的监督全面化。如在企业审计中,将运用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是否达到节能减排指标的要求作为审计重点,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增强社会环境责任;在利用丹麦政府贷款集中供热项目等外资审计中,将环境项目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绩效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分析煤耗、灰渣、二氧化硫及烟尘排放量,评价环境效益,并提出并网供热的审计建议,促进避免或减少热源浪费;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及政府投融资平台绩效审计等金融审计中,关注贷款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及治理项目情况,促进“绿色信贷”政策有效落实;在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区(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将履行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的情况作为重点评价内容。

    三是注重审计成果转化利用。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可持续发展、环境安全以及体制、机制、制度等宏观层面、政策层面、战略层面揭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突出时效性,及时形成审计信息,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及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及时促进规范提高。近年来,根据审计结果,发出《制砖业生产对市土地资源破坏严重》、《推广清洁能源促进节能减排》、《垃圾场超负荷运转 安全隐患应尽快消除》、《直排松花江的污水需尽快治理》、《市养殖产业污染问题亟待治理》《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使用效率较低效益不明显》、《深松整地未严格执行“三三”轮耕制》等审计信息,其中多篇被市领导批示,要求采取措施尽快整改,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整改效果明显,审计在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得到了充分体现。(杨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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