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贾汪审计局出台审计疑点库建设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9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最近,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审计局为了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审计综合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出台了《贾汪区审计疑点库建设的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

    采集渠道。项目审计时,有关经济业务事项引起审计人员怀疑,但由于各种原因难以深查的,经审计组组长同意,放入疑点库;审计人员参与联合调查时,怀疑有关经济业务事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涉及或深查,放入疑点库;纪检、监察、内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审计人员认为需要深查的,放入疑点库;其他来源渠道获取的信息和线索。

    采集范围。审计人员采集疑点时,应包括以下范围:正在实施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可能存在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可能存在的问题;需要其他专业审计引起关注的事项;建议全局安排专项审计调查的事项。

    采集要求。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审计时,原则上要求提交疑点事项。疑点事项一般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发票、协议、银行帐户、记帐凭证等原始证据的复印件,提供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现场无法取证的特殊事项,由审计人员提供叙述性材料。

    提交程序。疑点采集后,由采集人员填写《审计疑点情况表》,经审计组长、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分管局长归档。提交的《审计疑点情况表》陈述的基本事实要比较清晰,同时要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深查的建议。

    分类管理。疑点事项按审计对象性质分为三个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等其他专题。

    分析运用。疑点事项采用定期研究、审前调查两个阶段的分析运用。每个季度末,审计人员共同研究分析;在每个项目审前调查阶段,由分管局长组织审计组进行分析。

    日常管理。审计疑点库建设是审计机关内部加强基础管理的一项举措,尽量避免对外宣传,审计人员对疑点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李高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