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1日】
【来源:安徽省淮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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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磊对今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大胆研究探索,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认真研究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发展地看待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是要完善制度建设,注重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运作。要进一步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逐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逐步建立一整套科学、有效、便于操作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要推进问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度,认真调查重要经济事项决策的过程和背景,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和理由。

    三是要前移监督关口,稳步推进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审计。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文件精神,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谨慎操作,稳步推进。

    四是要强化成果运用,深刻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加大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力度,善于从大量个别的审计结果中提炼出宏观层面的审计建议;要建立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力度,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调,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成效。

    五是要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更加自觉、更加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作用。(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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