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必审制度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2日】
【来源:河南省西峡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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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西峡县出台了《西峡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家建设项目的实施。

    该办法明确县审计局负责本县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必审制度。发改、财政、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配合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项目招标时,县审计局必须派专人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办法具体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司法、纪检或监察部门处理,并移交相关证据材料。

    办法规定对竣工单位违反合同造成损失浪费及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违反合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而增加的概算投资,应予审批,否则对建设单位处以超投资部分5%以下罚款,对设计单位处以超投资部分50%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由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帐目,追回被截留、挪用、侵占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审计人员及审计机关委托的中介机构、聘请的专业人员违反审计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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