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审计厅连续三届蝉联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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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发文,下达了《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被授予200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江西审计厅等8个省直部门、3个设区市政府、15个县(市、区)政府和166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这是该厅连续被授予“2007年度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08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后,再次蝉联此项殊荣。该厅法规处1名同志还荣获200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几年来,在江西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江西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省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规则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年初对当年的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作出安排,努力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部署,有检查。二是规范审计处罚行为,扎实推进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全国省级审计机关率先制定了《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三是加大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日常审计复核工作,深入开展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该厅实施的《对全省交警部门电子警察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景婺黄(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审计项目分别获得审计署2006、2007和2008年度地方优秀审计项目。四是搭建沟通平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积极参加省人民广播电台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由厅领导率相关处室负责人到省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通过热线电话积极听取社会各届对审计机关政风行风的意见和建议,并热心为听众朋友答疑解惑、排忧解难。五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该厅注意充分利用好审计署网站、厅局域网、江西日报等多种载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审计法制建设的成就。(叶 敏  何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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