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及时部署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8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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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云南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要求,就云南省接受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工作迅速作出了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全省抗旱救灾资金审计,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切实提高认识。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既是审计机关的一项法定责任,也是一项社会责任,更是一项历史责任。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它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全力以赴做好跟踪审计,促进“廉政救灾”和“阳光救灾”。
    二、明确主要目标。通过对社会捐赠及其他援助资金和物资开展审计监督,促进我省抗震救灾捐赠及其他援助款物依法募集,及时划转,确保所有救灾款物安全送达灾区,充分体现我省各族人民对玉树藏族同胞的一片爱心。
    三、确定审计对象。接受青海玉树“4•14”地震捐赠款物的民政、红十字会、慈善会等部门单位。
    四、突出审计重点。摸清捐赠、援助资金和物资的募集情况,以及归集和划转情况,督促捐赠款物逐级及时汇缴到位;摸清捐赠款物的结存情况,查处滞拨、滞留行为。
    五、严肃审计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被审计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联系;认真落实审计岗位职责,不得推卸责任、玩忽职守;服从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执行任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六、实行结果公告。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于7月8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省审计厅,并由省审计厅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告。(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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