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审计局出台《廉政预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来源:江苏省沛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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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廉洁从审方针,从严治理审计队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审计机关,近日,江苏省沛县审计局对全体工作人员建立廉政预警机制,出台了《廉政预警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有:

    一是预警事项。主要包括审计执法行为、大额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情况、重要公务活动、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六种事项。

    二是预警程序及方式。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为“信息汇集”,主要来源是社会对该局廉政建设的评价和意见,外界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审计队伍的评价,群众举报、投诉,该局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执纪执法机关发现的问题等;其二为“监测分析”,对发现、收集、传递、反馈来的廉政信息进行分析、鉴定和甄别,包括调查核实、分析定性两个环节。

    三是处理反馈。根据不同情况,对发现的预警事项实行动态提醒和预警级别管理制度。“动态提醒制度”:对于需要事先提醒防范的以及一个时期内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或可能诱发不廉洁现象和问题有必要提醒的,实行动态提醒制度,采取“会议点、个别谈”的方式进行;“预警级别管理制度”:对于需要整改和预警的事项划分出预警级别,实行蓝、橙、红三色预警。

    四是责任追究。对违反蓝色预警的事项,由局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责令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违反橙色预警事项,由该局发出橙色预警通知书,相关责任人就有关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违反红色预警事项,由该局发出红色预警通知书,就有关问题进行组织查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王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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