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10年审计工作意见突出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1日】
【来源:江西省吉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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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维护审计的严肃性,近日,江西省吉安县政府批转了审计局2010年审计工作意见,该意见明确了该县2010年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尤其是对审计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意见》强调:被审计单位要认真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和意见及审计决定应认真执行,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应高度重视,进行研究逐一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反馈给审计部门。对一些走过场,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一些不作为、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审计机关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或协调有关主管部门抓好落实;对个别屡审屡犯,导致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等问题的单位,要追究其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的责任;对拒绝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财政、银行、法院、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应配合审计部门的要求,实行扣款、停拨经费、强制执行等措施予以支持,形成促进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全面整改的整体合力。坚决克服审而不改、屡审屡犯、边审边犯现象,提高审计整改落实效果,维护财经秩序。(罗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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