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领导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立足服务创新方式加强问责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来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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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姜明同志就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突出重点任务,切实发挥服务作用。一是服务于发展战略。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战略紧密结合好,与大项目提速建设紧密结合好,将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发展战略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视野,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要服务于机构改革。做好市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涉及到的离任或轮岗交流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上要突出服务机构改革的特点,把住资金安全关、资产安全关和债权债务真实关,促进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三要服务于反腐倡廉。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注重工作实效,推进方式方法创新。一是深入推进项目科学管理。抓好《哈尔滨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实施,认真研究确定不同类别、不同级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具体内涵和审计内容,结合被审计对象的特点,分类别、分级次深入研究“审什么”、“反映什么”、“评价什么”。二是继续推进审计方式转变。进一步引入绩效审计理念,实现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大胆尝试将绩效水平的评价作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各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需求。三是大力推进审计成果转化。从宏观和全局角度,关注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逐步把审计成果纳入重大经济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处理的决策机制、程序机制和处置机制之中,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治本功能。

    强化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自身工作监督管理,对相关业务工作的制度、机制及内部程序等进行调整和完善,合理安排和调配审计资源。二是加快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哈尔滨市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哈尔滨市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并积极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管理、责任追究、审计结果通报(公告)等制度,努力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体系。三是强化协调机制。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审前共商、审中互动、审后运用”,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格局。尤其是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项目建设提速年动员大会精神,推行“问责”制度,严肃追究责任。(杨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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