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采纳审计建议出台《石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来源:湖北省石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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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首市去年9月被列入湖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后,如何把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市审计部门在全力配合中积极提出审计建议:新农保要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性原则,严格运行程序,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 的要求,实行封闭式运行,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尽快制定《石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此建议立即得到了市政府的采纳,现巳正式出台施行该《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新农保运行模式、范围和对象。新农保实行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全积累相结合,实行“个人缴费、村集体和其它经济组织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由财政部门征收,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新农保对象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暂不具备条件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保;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该《办法》明确了缴费标准、对特殊重点对象实行政府财政补贴。《办法》规定以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不低于8%,最高不超过30%,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办法》实行特殊重点对象政府财政补贴规定:对计划生育双女、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按最低缴费标准的10%补贴;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类对象,按最低缴费标准的30%补贴;对见义勇为、抗击自然灾害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经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批准的,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补贴。政府还对所有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按30元标准补贴。

    该《办法》明确了基金管理与监督的职责。新农保基金纳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建账、专户储存,保值增值。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监督, 确保基金安全。对多领、冒领养老保险金的,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办法》的实施,促进了该市新农保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各地各部门在制度上做到了 “三个创新”:即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筹集资金实行多渠道、多档次;参保对象实行低门槛、广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已为6.65万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发放4个月的基础养老金1463万元。适龄参保对象参保缴费登记工作陆续推进,全市已完成参保登记13.51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40.5%。(刘军胜   刘友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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