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审计局搞好四个结合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质量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来源:吉林省通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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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通化市审计局切实加强新时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在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质量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评价方式、创新评价方法。

    一是注重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该局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善于立足全面、把握全貌,从总体上评价领导干部,防止评价以偏概全。同时注意突出重点,着力在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和加强资产管理等方面增加评价份量。今年以来,对20余名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很多单位扩大资产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促进事业持续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从而形成以全面评价为基础,以重点评价为主体的层次感较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二是注重常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该局按照经责审计评价要素规则切实搞好领导干部评价,使评价结构步入常态化、程序化的运行轨道。同时在评价内容上又紧密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充实评价内容,丰富评价内涵。两年来,该局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紧跟形势发展,着力评价领导干部在抵御金融危机、促进经济转机方面的阶段性成果,很多行业的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工作方针,有效扼制生产下滑、效益下降、经营下行,积极促进生产回转、经营回暖、效益回升。从而形成了评价结构常态布局、评价内容动态演进的链接机制。

    三是注重评价视角多元性与评价标准同质性相结合。该局针对各行业管理方式不同,决策内容不同,资产功效不同的实际,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因地制宜,不千篇一律。同时又从质的层面直奔决策效果性和管理规范性的主题,突出搞好同质性分析。很多单位领导干部注重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使决策的敲定建立在集体讨论、反复论证、统筹思量的基础上,确保决策出台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有的教育部门确定职业教育、实用技术的办学定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培养和输送大量专业技能人才。同时针对一些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敦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国家专项资金运行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形成了以各行业发展特点为前提,以同质性标准为统领的评价局面。

    四是注重现实性评价与前瞻性评价相结合。该局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托实际、反映实情、评价实绩的原则,使领导干部经济评价具有务实性、针对性。同时对一些单位存在的管理问题,善于从制度层面、体制层面和发展层面进行分析和思考,及时提出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等意见和建议,注重从治本上、源头上进行治理,凸显既关注现实更关切发展的双重审计评价功效。(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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