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审计局推行目标责任履行情况“月报”制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8日】
【来源:湖北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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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出台目标责任履行情况月报告制度,要求相关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每月就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向党组书面汇报,以保证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初,该局按照《全市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办法》,结合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对全局2010年各级各类岗位责任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包括机关日常管理、档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内审工作、保密工作、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审计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宣传、项目审计任务、县市指导与审计调研等16大项24子项。每一项都列明了检查验收时应实现的工作目标和应完成的具体任务,指明责任领导、责任或牵头科室以及配合单位。

    为强化监督考核,确保今年各类岗位责任目标落到实处,该局要求各项目标的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每月就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向局党组书面汇报一次,年终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述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奖惩的直接依据。同时,还将各科室个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记入实绩台账,作为日后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王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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