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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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出台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旨在通过专项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达到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目标。
    该意见提出要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构建防治“小金库”的“三个机制”。一要加强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激励教育和诫勉教育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教育的长效机制。二要加强监管,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的滋生,构建“不能”设立“小金库”的防范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严格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推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快推进“收支脱钩”改革进程,注重机制建设。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构建“不敢”设立“小金库”的惩处机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处理处罚落实跟踪制度、群众举报制度。
    意见还要求将“小金库”治理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内容,有效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组织、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形成彻底清理“小金库”的整体合力。(范宁华  李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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