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政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省审计厅参与42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2010年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对山西省审计厅牵头及配合、协同的42项工作任务作了具体分解。
    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涉及审计工作34项,要求省审计厅牵头落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1项。要求配合的工作任务具体是:加强对宏观调控、结构调整、改善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中央一揽子经济政策和重点工程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严肃处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行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等33项。
    山西省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要求省审计厅牵头的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为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继续抓好2000公里高速公路在建项目,确保2010年底建成1000公里,再新开工1000公里高速公路。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改造10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继续执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等政策工作任务等8项。
    近日,山西省审计厅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分解任务,要求各市县审计局、省厅各处室认真对照分解任务,充分履行审计监督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政府目标责任中的重要职责,在各项审计工作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政府工作目标责任,注意及时发现问题反映情况,促进制度建设。在每项审计任务结束时,要对照任务分解做出总结,写出报告,确保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及政府目标责任取得实效。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