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整体联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上水平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9日】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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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黄冈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大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运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发挥了“管干部、正党风、促发展”的效果。
    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在坚持“离任必审、提拔必审、届满必审、群众反映强烈的必审”的同时,突出对地方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以及拟提拔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近五年,共开展了两轮全市县、市、区长审计,对3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全市10个县、市、区的公、检、法机关“一把手”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一次轮审,对56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配合市纪委对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查处工作,开展了11例市委组织部转交的个人举报信函的调查核实,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金额38345万元。
    每一项审计结束后,该市审计部门及时将审计结果向市委、政府领导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推进审计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共享共用。对审计部门上报的情况,黄冈市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主要负责人明确要求各位常委认真审阅审计报告,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机关提交的综合分析报告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决策依据。组织人事部门积极运用审计结果报告,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的终生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借助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涉及当事人进行了依法追究。近五年,经县、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2位县、市长因政绩突出得到提拔或重用、1人平调、3人留任;市直部门单位领导中,提拔重用20人、平调8人、留任10人、到龄改非1人。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负失察责任的8名领导干部予以追究,其中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为更加充分地运用审计成果,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和促进提高执行力,该市进一步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力度。审计工作接收,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工作,并书面上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整改措施及初步效果情况。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审计等部门参与,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从连续5年跟踪回访的情况看,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各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312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9项,较好地发挥了“审、帮、促”效果。(张立平 吴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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