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审计局“五个确定”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0日】
【来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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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五项工作重点,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开展。
    一是确定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为指导,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的理论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
    二是确定领导机构。为使活动落到实处,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组中心学习组的主要负责人,各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负责人。
    三是确定活动内容。组织开展以“主题学习、岗位创优、成果交流、作品展览”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主题学习以党组中心学习组和各党支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现代新知识和“鹤城读书月”推荐的优秀图书为主,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品行修养及工作创新能力;岗位创优以审计业务为主,结合党员和领导干部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竞赛、争当标兵的活动,促进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以致用、创新提高;成果交流以学习体会、调查研究、审计精品案例为主进行汇报交流,使党员和领导干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作品展览以廉洁征文、硬笔书法、摄影篆刻为主,发挥个人特长,激发学习动力,促进学习型党员和学习型机关的有力开展。
    四是确定活动方式。采取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主题学习采取专题学习、个人自学和党日集体学习的步骤进行;岗位创优采取平时测评与年底考核相结合进行;成果交流采取每半年一次分步进行;作品展览与重大节日开展活动相结合进行,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展开。
    五是确定考评目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党支部学习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制定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考核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岗位创优活动,使学习理论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学习型党员、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于庆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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