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审计局荣获全市普法依法治理示范标兵单位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2日】
【来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00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齐齐哈尔市审计局荣获普法依法治理示范标兵单位。近年来,该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审计人员素质、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健全。在“五五”普法之初,该局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形成了人人抓落实、担责任的系统工程。为促进“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该局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市审计机关年度争先创优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考核,并不断完善考核重点和考核方式,促进了此项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培训,狠抓落实,法制教育工作扎实有效。该局把“五五”普法活动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集中培训与经常性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习与请进来辅导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建立并坚持审计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制度。主要领导重视学法,带头学法,有效推动了全局审计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审计干部不仅在审计工作中依法审计,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做到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2009年,全局派出13批审计干部先后参加了市普法办、省审计厅和南京审计学院举办的法律法规和审计专业知识培训班,培训人员达166人次。使审计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自觉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法律素质得到提高。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制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近年来,该局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修订和新建了有利于促进审计工作发展、适合该局实际情况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审计业务等各项制度50项,其中新建制度21项,同时强化制约机制,坚持审计项目的集体审定制度和三级复核制度。促进审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是采取措施,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在重视对审计执法监督人员法制教育同时,该局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进行审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被审计单位充分了解审计,支持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该局将其与《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一起印制了法律读本,送给被审计单位学习,同时面向社会发放。4月13日,齐齐哈尔日报全文登载了《审计法实施条例》。近日,该局又组织人员走上街头,设置宣传阵地,张贴宣传标语,向行人发放《审计法实施条例》宣传单,将《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