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南强力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决定100%落实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5日】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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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通过健全机制、跟踪督办、运用结果、个别约谈等措施,有力的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截至今年5月底,该县去年审计的 91个被审计单位涉及343个违纪违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
    一是建章立制强整改。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范围,要求对整改不到位或根本不整改而导致屡查屡犯的部门和单位,审计机关要及时报告,并提请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建立纪检、组织、审计三方联动跟踪督办制度,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在公告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一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广泛接受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是跟踪督促抓整改。去年以来,该县县长王常胜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大处理处罚,务使审计决定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沂南县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县政府专门安排审计局,采取拉网式采用电话督导、到被审计单位现场检查等方法,对2009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对个别单位认识不足,力度不够,存在部分问题不能整改到位的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委、县政府,并对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考察干部重整改。自2005年开始,沂南县对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实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一年一审,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特别是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今年,县委组织部在反馈县直各部门和全县17个乡镇2009年度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察情况时,一并对2009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通报,责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四是个别约谈促整改。经县经济责任领导小组研究,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约谈通知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主要领导对未整改到位的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个进行约谈,下发了限期整改的通知。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大措施,认真整改,共有两名审计问题直接责任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退回乱收费资金21万元,完善支出单据及相关手续金额68万元,追回个人侵占国有资金1.4万元等,使问题得到彻底纠正。(毛俊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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