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召开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授权项目布置会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30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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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福建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授权项目布置会于6月22日至24日在福州长乐市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2009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了2010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俞传尧到会作重要讲话,各设区市审计局分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处(科)长和项目审计组长,省审计厅各处室负责人共7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一要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快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程,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与发展。二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党委或政府一位领导担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联席会议主任,审计机关内部应设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为审计机关全面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证。三要进一步拓展审计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积极开展设区市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继续巩固和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做好县乡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扩大高校主要领导审计覆盖面,加大对高职高专主要领导的审计;加强对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着力构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度。四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建设,规范审计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化责任界定的若干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管理,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提升成果运用水平。五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调研力度。对授权审计项目开展后续跟踪审计时,将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以加大力度督促整改,指导市县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针对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结合近两年开展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并式审计的做法开展调研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切实为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管理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二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前调查,制订审计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审计内容的要求,查深查透,切实提高审计质量。三要加强对下指导管理工作。2010年省审计厅授权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仍实行联络员制度,对授权项目加强指导,对2010年授权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11年将对项目完成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内容及要求情况等,进行检查考评。四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要求。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要严格按照省审计厅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甘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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