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潢川审计局“四抓”惠民资金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5日】
【来源:河南省潢川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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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河南省潢川县审计局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采取四项措施,把社会关心、群众关切、领导关注的民生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努力保障群众利益、促进惠农政策落实和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该局先后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审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审计、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审计等32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追回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27万元,责令及时拨付专项资金747万元,移交审计案件线索2起,审计报告和信息被各级领导批示或采用16篇。该局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抓认识。在民生资金审计中,全局上下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理念,积极关注民生工程,做到民生资金优先安排,重点审计,严明法纪,强化责任,突出绩效,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抓质量。以创建精品审计项目为目标,坚持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在帐面审计的基础上,深入到项目所在地,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专业核对等形式,摸清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并对审计结论实行跟踪问效制,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抓惩处。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对挤占、挪用、贪污民生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抓成效。把民生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作为审计重点,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客观评价民生资金的使用成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从宏观的角度、制度的层面,强化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如2009年开展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县政府根据审计局发现的低保标准执行不一致等问题及相关审计建议,制定了《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低保全面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了规范城市低保资金管理。今年4月开展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被审计单位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强化资金管理,促使全县医保基金每年净增值10万元。(王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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