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审计“审、帮、促”避免国有资产损失43.6万元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来源: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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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审计局对某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工作中积极发挥“审、帮、促”作用,帮助该企业收回被拖欠多年的国有资产转让款43.6万元,审计整改成效显著,避免了国家经济损失。
    该国有企业原是中型黄麻纺织品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已于1998年全面停产,除13个留守人员外,其余职工全部下岗,工厂原有的机器设备、厂房及闲置土地等作转让或出租处理,以安置下岗职工及留守人员的日常管理费用。经审计,发现该企业有两笔国有资产转让款共计43.6万元被拖欠多年,难以收回,存在潜在的损失隐患。一是机械设备转让款24.9万元。2005年5月,该企业将其在某天然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款30万元和投入的机械设备款24.9万元转让给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所有的款项应于2006年12月20日前支付完毕,但至2009年底,该公司还欠机械设备款24.9万元尚未支付。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8.7万元。2004年1月,该企业将其拥有的6.046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上述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转让总价款为18.7万元,但至2009年底该公司尚未支付。几年来,有关单位虽对这些款项进行过多次催收,但一直未果。审计后,扶绥县审计局依法作出审计报告,提出尽快追收国有资产转让款的审计建议,并对该公司领导进行政策、法律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指导和督促整改,该公司终于今年6月上旬将所欠款项43.6万元悉数归还该企业。(甘雪花、桂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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