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五项新举措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2日】
【来源:湖北省恩施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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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证和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今年以来,湖北省恩施州出台了五项新举措,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强化计划管理,制订安排规则。依据“先离任后任中”、“紧前不紧后”的原则,综合审计力量、项目难易程度等因素,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一览表对预定的审计实施时间逐一列示,强化计划管理;制订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规则,具体内容是“逢离必审”、“乡镇、县市和州直重要部门领导三年必审”、“其他部门和单位领导五年必审”,增强计划安排的可操作性,避免了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是更新审计方法,拓展运用层次。把传统手工审计与计算机辅助审计、审计与审计调查、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建设性事项与批判性事项、前瞻性分析与归结性分析相结合,力求走出“审死账”、“死审账”的束缚,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拓展审计结果的运用层次。
    三是加大结果运用,发挥监督作用。按照湖北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的要求,结合恩施州实际,认真研究适合州情的结果运用实施意见,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管理和追究的力度。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核、评先表彰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检查督办,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帮促作用。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审计报告审查制度、提出审计建议制度、审计结果公开通报制度、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制度等,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审计,靠制度监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帮、促”作用。
    五是部门联动审计,实行跟踪问效。在今年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编排纪委、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到审计组,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实行跟踪问效,最终形成审计结论。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联系,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也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变得更加公开、透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及时转化利用。
    到目前为止,全州共对26个单位29名经济责任人实施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2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76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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